关于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4-13浏览次数:1458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增强师生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过程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活动主题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新时代国家安全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着重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活动时间2022年4月12—30日

第一阶段:2022年4月12—4月16报送已开展活动和拟开展活动。(附件3及支撑材料)

第二阶段:至2022年4月30日:报送整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材料。(附件3及支撑材料)

五、活动安排

(一)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内容,推动深入学习,促使知行合一,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专题学习研讨。

)思政教师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基本精神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等课程,有效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网上课堂、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载体,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班会、征文、演讲,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落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各项要求。

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师生防范和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党总支要在4月14日下午3时,组织学生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视频号、微博、B站等直播平台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dxs.moe.gov.cn观看学习“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主题公开课,组织学生学习中国大学生在线“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校园”专题(https://dxs.moe.gov.cn/zx/hd/fxjjsjyjgx.shtml),增强大学生法治意识。

(六)指导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短视频线上接力活动”。中国大学生在线、腾讯发起“守护青春·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线上视频号话题,组织学生关注微信视频号“@中国大学生在线”后进入首页“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专题,添加话题#守护青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并 @中国大学生在线 @微信高校 @学院官方及师生好友账号后发布原创主题短视频,参与话题接力。

(七)组织学生通过【中国普法】官方微信公众号参与4.15有奖竞答,了解法律法规知识。

(八)国家开放大学将开设“国开大讲堂·国家安全教育公开课”,推出国防教育系列课程供全民免费学习。即日起至5月31日,学生均可登录国开学习网:http://gjaqjy.ouchn.edu.cn 在线学习。

(九)开展“微博#国家安全日#话题”互动。中国大学生在线将在微博、微信、快手、抖音、B站等平台设置#国家安全日#话题标签,学生可通过官方账号、师生个人账号参与话题互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要把组织开展好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作为重点任务,用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标识,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线上线下结合,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

(三)创新方式手段。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发挥“两微一端”的优势,增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激发总支成员参与性。

请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已开展和拟开展情况的照片、影像材料以及文字说明2022年4月16中午前发送至邮箱572449494@qq.com;整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材料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报送到572449494@qq.com。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 马争婧;联系电话:64689021。

附件1.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开展的重点宣传教育活动及参与方式.doc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3.XX总支关于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汇总表.docx

 

党委宣传部 保卫处 学生处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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