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做好“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
1.明确限额。学院限报3本教材。
2.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院、高等职业学院(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3.申报要求。各二级学院(部)须在2021年12月20日中午11:30前按要求提供有关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政审表、自查表、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以及教材样书(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至行政楼1116,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谢暴、余顺
联系电话:0551-64688061
电子邮箱:798654031@qq.com。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304am永利集团教务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