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暑期放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6-24浏览次数:4674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学院暑期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安排

1. 放假时间:76日(星期六)至831日(星期六)。

2. 返校注册时间:831日(星期六)至91日(星期日)。

正式上课时间: 92日(星期一)。补考与选课具体事项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3. 全体新生报到时间: 98日(星期日)。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安排

1. 教师放假轮休时间:713日(星期六)至828日(星期三)。

2. 管理人员放假轮休时间:720日(星期六)至825日(星期日)。

3. 829日(星期四)至830日(星期五),各二级学院分别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院领导分别参加会议,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登分统计工作;安排好下学期教学任务;做好各类教学设备的检修与维护保养工作。

(二)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保证自己部门具体使用的所有资产均被清点。

(三)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一是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与溺水)和法治教育(网络诈骗、传销诈骗等);二是要通过QQ群、微信及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关心学生假期思想、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及毕业证书发放和档案邮寄等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四是做好在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五是部署、组织好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四)认真做好2024年度招生宣传及新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部门要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紧密配合,认真做好2024年度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新生录取工作,认真筹划好新生入学报到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扎实做好暑期各类培训工作。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等有关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暑期各类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培训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利用暑假安排专职教师下企业调研、研修、实践锻炼,提升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六)及时做好相关设施检查与维修工作。后勤处要利用暑假抓紧对楼体、教室、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及外墙进行检查维修,及时将相关学习、生活设施安排就位。加强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七)各单位要增强底线思维,切实抓好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放假前,各单位要在本单位责任区内认真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保卫处要在放假前对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放假期间,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要严防梅雨季节暴雨及其他灾害性天气,做好应急预案。

(八)各单位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领导干部假期离肥外出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报备手续。假期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相关规定。

(九)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和总结本学期工作,安排好暑假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其中,暑假期间需要校领导参加的活动,请于718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报学院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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