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12

部门、学院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中共六安市委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安徽行”系列活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高校专业技术人才科学研究的优势,推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促进高校教学和科研水平提升,培养锻炼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经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和中共六安市委协商,决定在前期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基础上,继续从高校选派部分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

、选派挂职范围和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自愿从事挂职工作;

3.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挂职岗位所必需的业务及管理能力;

4.在高校工作3年以上,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可不做工作年限要求;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6.身体健康,适应挂职岗位工作。

二、选派工作程序

1.申请者结合挂职岗位需求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原文件)进行申报,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2.学院审核条件后提交报送上级单位;

3.省委教育工委对拟挂职人员的资格与六安市委沟通,经挂职单位与拟挂职人员充分对接、沟通,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根据人岗相适、专业对口、发挥特长的原则,确定挂职人选及挂职单位。

4.挂职人选确定后,由六安市委组织部会同各高校组织挂职人员到岗工作。挂职单位要做好挂职人员的接洽及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合适对口的工作岗位。挂职方式、时间、工作职责等有关要求详见皖教工委〔2013〕18号文件。

三、相关要求

各部门、学院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并于20241月5日上午11点前将电子版(附件2)、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汪梅紫,邮箱:858903185@qq.com)

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pdf

附件1 报名表.docx

附件2 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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