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校区处置通告(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03浏览次数:7387

  

老校区住户:
  为尽快落实“三榜公示”中第一榜公示程序,经学院研究,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老校区处置专栏”及“安职老校区处置平台”QQ群(qq:343585779)发布老校区四个校区生活区据合法有效证照住户预公示信息(住宅区域、姓名、建筑面积、楼号、房号、产权证号)。请各住户阅览并注意以下信息核对:
  1、姓名信息:是否与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一致;
  2、建筑面积信息:是否与房产证载建筑面积一致;
  3、楼号、房号:是否与房(地)产证载信息一致;
  4、产权证号:是否与房(地)产证载信息一致(非证书编号)。
  纠正信息以PDF或JPG等图片格式文件发送至“安职老校区处置平台”QQ群用于公示信息核对修改。
  同时为推进证照审核工作,拟启动建立“一户一档”程序,请老校区住户将产权人信息证件完整复印件(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若有])送交老校区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上述工作计划于2014年3月10日前结束,请各住户理解、支持。
  办公地点:新校区综合楼1201、1110室;老校区综合楼201室。
  办公时间:正常上班时间(老校区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联系电话:64689998(新校区)、63421660(老校区)
  联系人:付书峰(18919664333)、程孝鹏(13865910762)
  附件:住宅征收预公示清单
  特此通告

老校区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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