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老校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修改工作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10浏览次数:4076

  

  老校区处置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部署和教职员工大力支持下,从三月份开始顺利推进,截止目前,老校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草签率已超98%。学院组织人员对草签协议及搬迁承诺书中所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和整理,结合合肥市最新出台的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从最大让利于教职工角度出发,对《老校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进行了再次修改,并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老校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学院网站上登载发布,请教职员工对本次发布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在2011年6月16日16时前递交学院工会办公室(综合楼412)。
  特此通知
  附:老校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老校区处置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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