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校区考勤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03浏览次数:1720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新校区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现就新校区上班和值班考勤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班考勤:
  1、考勤对象:
  在新校区上班的党政群和后勤等部门全体人员(含双肩挑人员)。
  2、考勤内容: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7:00)出勤情况。
  3、考勤办法:
  在规定时间段内到新校区办公楼(信息楼)一楼通过指纹识别系统进行考勤。
  4、考勤时间段:
  8:00-8:40或13:50-14:30 。
  每个工作日内,每人只需在其中一个时间段考勤一次。
  5、各系部专任教师不使用指纹考勤,出勤情况由教务处根据上课情况进行统计。
  二、值班考勤:
  1、节假日8:00-17:00:
  各系部1人、学生处1人,由学生处考勤。办公室1人、保卫处2人、信息中心1人、图书馆1人、后勤管理中心2人(含医务室1人),由各部门考勤。
  2、每晚17:00-早8:00:
  中层干部2人、驾驶员1人,由办公室考勤。保卫处2人、后勤管理中心2人(含医务室1人),由各部门考勤。
  3、周日到周四19:00-21:00:
  各系部1人、学生处1人,班主任若干,由学生处考勤。图书馆1人,由部门考勤。
  4、各部门根据值班时间和人员要求,排定值班表,交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和新校区综合办公室。
  5、晚间值班情况由带班院领导和值班中层干部进行检查。节假日值班情况由带班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检查。
  6、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填写值班日志或部门工作日志。
  三、工作日以外因突发事件需要临时到新校区工作的,由归口部门分别登记人员及事由,每月5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四、以上考勤办法自2008年10月起试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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