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26浏览次数:1382

  

  各党总支;全院广大共产党员:
  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灾害后,我院师生员工和离退休老同志心系灾区,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随着灾情的发展,我院部分党员也希望以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进行捐款,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委教育工委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院党委决定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特殊党费”的交纳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和鼓励广大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
  2、2008年5月28日下午2:30,在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举行“特殊党费”捐款仪式,请捐款者准时参加。
  3、党员自愿交纳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特殊党费”,在登记党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捐款金额等基本信息后,交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将“特殊党费”金额与名单汇总后,上交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党费专户,省委教育工委通过银行汇至安徽省委组织部党费帐户。
  4、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将由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安徽省委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向本人出具《党费收据》;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5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组织人事处出具《党费收据》。
  联系电话: 3440067
  
  
304am永利集团组织人事处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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