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0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3-11浏览次数:1448

  
  

  院属各部门:
  根据304am永利集团《科研工作管理条例(试行)》(皖职院[2003]053号)及《科研工作管理条例(试行)>补充规定》(皖职院教[2005]138号),现开始受理200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请。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请各部门组织好本部门专兼职教师对照上述文件开展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
  请于2008年4月11日前,将科研成果原件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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