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一慰问金发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5-23浏览次数:2718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的慰问金的发放工作,请07年度调入学院并且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教职工,以及有在07年度(6月1日之前)新出生子女的教职工,携带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其复印件到总务处(计生办)登记。
  
  
总务处
  20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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