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了落实“以研究为先导,以实践为基础,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的科研指导思想,提高我院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根据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条例(试行)》(皖职院[2003]053号),现开始受理200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请。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请各系部认真组织本系部有科研成果的专职教师和双肩挑教师填写审批表,并于2005年5月25日前与成果原件一并统一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304am永利集团科研成果奖励审批表》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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