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推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11动态浏览次数:1111

各学生党支部、各班级:

        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现就党员发展对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顺利结业;

        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在校期间所有科目均未挂科或挂科补考通过;

        6、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小时,有其他特殊贡献者可出示证明材料;

        7、担任学生干部且认真履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推选方式及名额分配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推选,采取班级推荐和学生党支部推荐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推选党员发展对象。2020级和专升本班级不超过1人,2021级各班不超过2人,2022级培养考察不满一年,不列入本次发展计划。

三、推选程序

        各学生党支部统计符合推选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各辅导员结合班级民主评议和日常培养考察情况确定班级推选名单——各学生党支部讨论审定——学院党总支复核审定——学院党委预审。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推选党员发展对象,在重点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前提下,也要考察学生的服务奉献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

        2、各班级确定推选名单后,将名单发给陈洋老师,并通知班级推荐人员于2022年10月31日前按照要求扫码在线填写《计信学院2022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班级推荐表》(未推选人员严禁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如对班级推选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学院学生党支部陈洋老师或杨存宁老师反映,联系方式:0551-64689872。学生党支部将就学生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计信学院2022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班级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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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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