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办理走读申请的程序说明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10-11浏览次数:349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加强走读学生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学生走读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应由学校安排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学生因生理或心理等方面特殊原因,不宜在校内集中住宿的,须经学校批准,并按规定办理走读手续。未经审批且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全日制学生,将按照《304am永利集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二)走读手续每年审批办理一次。未满18周岁的学生不予办理。原则上,老生在每年6月中下旬办理,新生在每年9月份办理。走读手续需由辅导员陪同学生完成。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走读期间必须由家长全程陪同,原则上应为父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走读的必要理由,辅导员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长亲笔填写《304am永利集团学生走读申请表》《304am永利集团学生走读协议》(具体见附件1、附件2),同时提交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在空白处标注亲属关系、联系方式)。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还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房东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等支撑材料。

  2.二级学院审核:辅导员负责严格把关学生申请条件,查验家长身份、校外住址、医院诊断证明等必要材料,并报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审核;向学生及其父母告知学校相关规定和安全责任;确定信息无误后签署《304am永利集团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304am永利集团学生走读协议》,报送学生处审批(至明楼410办公室)。

  3.学校审批:学生处依据条件进行审批。已审批完结的走读申请表和走读协议等材料留二级学院存档,复印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备案。

  4.办理退宿:审批结束后及时与辅导员联系,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退宿手续。所有程序完成后由辅导员前往财务处办理免交走读期间住宿费的手续。退宿后,未经批准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三)各二级学院要把走读学生的管理与教育列入日常重点工作,辅导员要定期了解走读学生的情况,保持家校联动,做好思想教育和安全工作。学生须向辅导员主动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不得以走读为由出现上课迟到、早退、不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等情况。如果住宿地址或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辅导员反馈。

   

    附件1:304am永利集团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304am永利集团学生走读协议.doc

    附件3:304am永利集团学生2024-2025学年第1学期走读情况汇总表.xls


 

304am永利集团学生处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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