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就医报销流程:
一、门诊:
1.慢特病门诊。与普通居民相同,享受74种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
2.普通门诊。学生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后到校将材料交给保险公司报销。
二、本地住院:
参保大学生可以凭借身份证,金融社保卡或医保码(关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激活)在合肥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直接结算报销,只需承担个人支付费用。
三、异地住院:
学校负责大学生异地就医备案,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前备案手续的大学生,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无法直接结算的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将相关资料交至学生处,由学校负责到市医保经办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异地住院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所需材料:
A异地住院(先垫付后报销):
(1)(住院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一份);
(2)《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表》(附件1)、《大学生医保零星报销申请表》(附件2);
(3)《电子发票承诺书》(附件3);
(4)《合肥市异地就医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附件4)。
B异地直接结算:
学生填写《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表》(附件1),由学生处老师上报医保局进行备案。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经学院辅导员审核盖章——学生处老师审核盖章——材料原件送交医保局。
(2)学生收到医保报销费用后及时和学院辅导员联系——反馈到学生处——学生处老师到医保局拿结算单、复印件盖章——材料返还学生——学生将材料交给保险公司完成二次报销。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异地住院就医材料(原件均需要医院盖章)由学院辅导员统一收缴办理,集中上报到北校区至明楼409室 办公电话:0551-64689003
2.门诊以及住院二次报销所需材料由学生自行交给保险公司,具体时间地点在每学期开学初由学生处转发到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通知各个班级。
3.不能报销的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清单》之外。不在医保定点医院的,大学生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2)门诊和二次报销不能报销的情况见保险公司发布的《304am永利集团理赔通知》(附件5)。
304am永利集团
学生处
附件:
3. 电子发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