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6-06浏览次数:103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皖教秘学〔2024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心理育人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调研分2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查总结,时间为202466日至610日。

第二阶段为实地调研,时间为2024611日至614日。

二、工作安排

1.在第一阶段,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心理健康工作实际进行全面自查,填写《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自我评价表》(见附件),并形成自查报告。

2.在第二阶段,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到各二级学院进行实地调研。主要以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如实进行自查,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安排人员专门负责对接此项调研工作及现场汇报。

2.实地调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数据信息保密要求,确保调研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各二级学院于611日前将自查报告(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和《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自我评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47373856@qq.com,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联系人:王丽平

联系电话:0551-64389415

 

附件: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自我评价表.docx

 

 

学生处

20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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