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贷风险防范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9-07浏览次数:91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0】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抵制不良校园贷的行为。

各二级学院要建立日常防控机制,严防不良校园贷在校园、宿舍宣传,积极发动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提供线索,举报开展不良校园贷的组织和个人,早发现早防范。要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定期召开专题班会、谈心谈话等活动;充分利用云课堂、班级群、微信群等网络形式时刻提醒学生,筑牢防护网。

二、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

三、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强化学生金融常识和诚信意识教育,增强学生对不良校园贷的防范能力。通过主题演讲、知识竞赛、板报宣传等多样形式,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四、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将培养学生爱劳动、勤俭节约意识与日常思政教育相融合,引导学生树立合理性科学消费观。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四个早: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将本学期安排计划于9月20日前报学生处备案,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学生处。

304am永利集团学生处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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