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304am永利集团管理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安职院发布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582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同时为了响应304am永利集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号召,为我院选拔校赛队员,现决定举办304am永利集团管理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组织机构

比赛设立院领导小组:

组长:刘玉杰  李瑞勇

组员:张徽  王家祥  朱凤丽  马扬梅  刘玲玉  白花蕊  秦杨 姚彩霞  等管理学院专职教师及辅导员老师  

负责老师:潘旖旎

三、活动时间

20215-6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

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第七项规定)。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校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31日之后出生)。

五、参赛赛道项目要求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①“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②“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③“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④“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⑤“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要求

在满足第六条要求的同时,大赛需要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7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院系,且代表的参赛院系具有唯一性。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①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49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教师科技成功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加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②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③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④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

日制在校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在满足第六条要求的同时,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大赛需要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7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①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师生共创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②创意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

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③创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职教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①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②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③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2.参赛项目要求

在满足第六条要求的同时,大赛需要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7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所报参赛项目须为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比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①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②创业组。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

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创业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且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六、大赛报名方式

1、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队长联系负责老师潘旖旎进行登记,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发至邮箱2029581795@qq.com,截止时间2021531

七、赛程安排

1、学院初赛(20216月初):

学院根据学生参赛报名情况,采取网评方式进行学院初赛,遴选参加院级决赛参赛项目。

2、学院决赛(20216月中旬):

学院决赛将采取现场路演的方式进行,每队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八、大赛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680885264,请各参赛团队加入该群,便于赛事的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联系人:潘旖旎;联系电话:18856999383QQ: 29581795;联系地点:经管楼309

九、比赛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各赛道中各组别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60%。获奖项目将推荐到304am永利集团校赛,奖品若干。

校赛获奖项目将获得304am永利集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同等情况下优先入驻权。


 304am永利集团管理学院

20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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