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引导和激励广大师生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我院学子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渐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有效促进学院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根据《304am永利集团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暂行)》(皖职院〔2022〕2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院2023年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第十届“挑战杯·华安证券”安徽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
二、奖励标准
依据《304am永利集团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暂行)》(皖职院〔2022〕20号)文件中相关标准进行奖励。
三、申报流程
1.奖励申报由指导教师在学院教务处大赛管理栏目登录技能竞赛管理平台,规范、完整录入申请参赛与申请奖励相关信息(包括竞赛基本信息、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基本信息、获奖情况等,具体以大赛系统要求为准),并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2.系统审批完成后,指导教师填写附件1:《304am永利集团学院2023年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奖励申报信息汇总表》,于2024年11月7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处,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纸质版经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1月8日15:00前报送至学院东南校区至兴楼501办公室,电子版以“XX学院+2023年“挑战杯”奖励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1554777411@qq.com;
3.院团委根据《304am永利集团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暂行)》(皖职院〔2022〕20号)对相关大赛奖励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4.竞赛奖励申报复核完毕后由院团委走审批及报销流程。
四、注意事项
1.在2023年度绩效考核中已申报指导教师绩效考核积分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奖励。所有申报指导教师奖励的项目须出具承诺书,纸质承诺书由项目申报人及院部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由各学院团总支书记,以院部为单位于2024年11月8日15:00报送至院团委;
2.学生竞赛奖励由指导教师一并申报;
3.同一项目以最级别竞赛的最高奖项申报,不得重复申报,由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核。请各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流程,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蒯月亭 0551-64323884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304am永利集团2023年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奖励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院团委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