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设置可采取哪些方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13浏览次数:210

根据“四个有利”的原则,团支部的设置可以打破地域界限,也可以打破与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完全对应的形式,实行条块结合,允许多种形式并存。
  (1)区域型,即团支部设置与生产单位和行政区域、行政系统相一致。就目前来说,这仍然是团支部设置的基本形式。
  (2)专业型,即打破行政区域和系统的界限,按生产的分工、分业设置团支部。一些企业中的车间、工段、作业流水线、农村专业公司、乡镇企业、经济联合体、从事同一生产经营项目的农村专业户、城乡个体劳动者、商业零售网点和工矿企业的某些经济承包组织内可以按专业划分设置团支部。
  (3)组合型,即在同一作业时间和单位的不同工序、工种的团员中建立团支部。一部分实行倒班制的工矿企业和城市建筑行业,可以建立跨工种、工序的组合型团支部。
  (4)流动型,即在城乡集体外出从事经济活动的团员中建立临时团支部。这类团支部的团员组织关系在所在单位,受当地团组织工作指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临时团支部,经县级团委批准,可以发展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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