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接上级单位工作通知,现就全国、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贡献突出, 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一般应为获得过省部级(含) 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推选名额
我院推荐名额:1名。
三、报送材料
(一)《2024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
(二)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高校”。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三)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2)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四)《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需严格审查申报者的材料,务必提供真实且符合报送要求的信息材料。
(二) 申报者最迟于2024 年6 月24日下班前将推选人选纸质及相关电子材料(含附件1推荐表、照片(电子版)、附件2事迹材料、附件3汇总表、个人征信信息查询结果)报送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梅紫;邮箱:858903185@qq.com。
人事处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