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安徽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区块链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10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区块链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评审 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推荐安徽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区块链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及《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 现就推荐工程系列大数据、区块链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大数据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主要为从事大数据采集、清洗、分析、治理、挖掘等技术研究,并加以利用、管理、维护和服务领域的专家;区块链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 主要为从事区块链架构设计、底层技术、系统应用、系统测试、系统部署、运行维护领域的专家。

        二、推荐条件

       入选安徽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区块链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必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六)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其中副高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4岁、正高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7岁;

      (七)主持完成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奖项者;或者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出版著作经历的优先。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以及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

三、 推荐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申报者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审查材料部门或二级学院汇总综合评定推荐、学校组织上报、主管部门或市数据资源局审核、省数据资源局审查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安徽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区块链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提供相关业绩、能力证明材料,申报者二级党组织(党支部)把关申报者材料部门或二级学院在汇总表(附件2)处统一盖章、签署意见。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市数据资源局审核。省直单位、 省属企业、中央驻皖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推荐专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省数据资源局。

四、专家管理

       (一)专家参加评审活动应坚持公正、准确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评审纪律,承担有关保密义务。

       (二)评委会专家库根据备案周期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根据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期满经审查合格的,可继续入库;对违规违纪或不胜任的专家,及时调出专家库。

       (三)对于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情形的评委会专家库专家,推荐单位应主动报省数据资源局进行调整。

五、有关要求

部门、二级学院请于2024年5月25日前,将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和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统一人事处(至公楼410)。

 联系人:汪梅紫,联系电话:0551-65873125,电子邮箱858903185@qq.com

 

附件1.doc

附件2.xlsx

人事处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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