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省级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8-02浏览次数:31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政法明电[2021]12)精神﹐我校有1个获奖候选人(含群体)推荐名额,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071日至2021630日期间,在我省辖区或我省公民在外省(境外)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师生,均属于本届推荐的范围。

二、推荐条件

不负有法定职责、特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行为的:

1.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

2.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做出突出贡献的;

3.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奋力排险、积极抢救,事迹特别突出的;

4.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特别突出的。

三、推荐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评选推荐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梳理、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同时注重发动群众参与,确保推荐候选人(群体)事迹过硬、代表性强、真实可学,并以推荐工作为契机,大力宣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进学院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请于89日前,将审批表(纸质,贴照片,一式三份)交人事处,同时将事迹材料电子版、500字以内的事迹摘要电子版、审批表电子版、3-5分钟的视频事迹介绍发送到电子信箱(642494985@qq.com )

联系人:姜若兰,电话:0551-64374587

 

附件:全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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