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9日编辑:浏览次数:2177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保证我院各级各类项目能够按照预定周期完成,现启动2024年下半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题验收及年度检查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工作。本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1)2021年立项研究期满或延期的省高校科研项目
(2)2022、2023年立项研究期满的校级科研项目
(3)2022、2023年立项成果丰硕愿意提前结题的项目
(4)2020、2021年的延期项目
(5)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课题结题将以省职成教学会文件的要求另作安排
二.结题验收材料清单
结题验收项目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与电子材料(两类材料需保持内容一致),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纸质材料。应提供胶装版项目申报书、项目结题报告、项目任务书(如有的话需提供)各一式三份(校档案馆、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各留存一份),项目结题报告按照封面与目录页、结题表(内含项目经费决算表,务必到财务处加盖公章;有院系盖章的务必盖章)、项目经费使用表、项目立项文件、意识形态承诺书、结题成果表、各类成果支撑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胶装,胶装版统一使用白卡纸做封面。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项目相关信息(格式见附件),用档案袋封存。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0月16日16:30之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2、电子材料。电子材料文件需包含项目申报书、项目结题报告、项目任务书、汇总表,项目结题报告按纸质材料的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文件(在附件中),页脚添加页码,不超过15兆。文件以“项目编号+项目来源+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材料名称”格式命名。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0月16日16:30前通过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入口在智慧校园-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电子材料。
三.年度检查项目范围:
所有立项满一年的在研项目(年度检查未通过的项目,阶段性成果不予认可)
四.年度检查材料清单
年度检查项目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与电子材料(两类材料需保持内容一致),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纸质材料。应提供胶装版年度检查进展表及佐证材料各一式三份(校档案馆、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各留存一份),胶装版统一使用白卡纸做封面,于2024年10月16日16:30之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2、电子材料。电子材料文件需包含年度检查进展表及佐证材料,页脚添加页码,不超过15兆。文件以“项目编号+项目来源+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年度检查进展表”格式命名。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0月16日16:30前通过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入口在智慧校园-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电子材料。
五.材料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和年度检查的教科研项目各类成果的具体要求如下:
(1)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
(2)成果的发布时间应为立项时间之后。
(3)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1、论文
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作者单位须与项目承担单位一致,论文须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立项号。如预期成果为多篇论文,其他论文也可以是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且标注“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已录用但未正式见刊的论文,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论文复印件须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
其中杂志目录中请用红笔划出自己的论文,论文中请用红笔划出标注“项目编号”等字眼。
国内学术期刊须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上的论文须提供被SCI、EI、ISTP、SSCI、SCIE、A&HCI、CPCI等相关检索部门收录的检索工具截图、网站截图等证明。
2、软件系统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软件系统或安装光盘,还须同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或软件使用证明。
3、研究报告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的研究报告,并附上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校级及以上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著作/教材的支撑材料需提供封面页、版权页、作者页、目录页和封底页,在作者信息处文本标注作者与本项目的关系(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其中出版物第一完成人需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5、专利
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授权证书;项目预期成果要求软件著作权的,须提供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
6、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结题:
(1)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2)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
(3)论文未正式发表(含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
(4)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找不到。
7、保证学术诚信,凡在课题申请和结题验收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按照《304am永利集团学术道德规范》(皖职院〔2023〕35号)中有关规定处理,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将在3年内不得申报科研项目,即使获准立项也一律按撤项处理。
8、到期因故不能结题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需填报《304am永利集团项目延期申请表》,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
联系人:苏晋、袁铁琪 联系电话: 64389341
科研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