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党代会严明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21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我校第二次党代会换届选举工作,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提出的“九严禁”换届纪律和“九个一律”处理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在我校第二次党代会换届选举期间,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九严禁”换届纪律和“九个一律”处理规定:

(一)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现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二、严格监督,强化责任,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学院党代会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强调纪律,在“两委”委员等人事安排各环节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纪委将强化对换届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保证我校第二次党代会各项工作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顺利开展。

 

校纪委举报电话:64689004

举报邮箱:azyjjjc@uta.edu.cn

 

                     中共304am永利集团纪委

201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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