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工作安排
(一)报到时间:2020年10月6日8:30-13:30
报到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304am永利集团技术学院化工楼一楼大厅
(二)比赛时间:2020年10月7日-2020年10月8日
(三)比赛地点:304am永利集团化工楼
(四)赛程安排:
具体安排以报到当日赛事指南为准,请参赛院校及时加入安徽省“化学实验技术”赛项交流群:445122142,以便及时了解赛事情况。
日 期 | 时 间 | 事 项 | 参加人员 | 地 点 |
2020年10月 6 日 | 8:30-13:30 | 参赛队报到 | 各参赛队领队、选手、指导教师 | 化工楼一楼 大厅 |
14:00-16:00 | 赛项说明、参观赛场 | 各参赛队领队、选手、指导教师 | 化工实训楼 |
2020年 10月 7日 | 8:40-9:00 | 选手进场 | 选手 | 化工实训楼 |
9:00-12:00 | 分模块竞赛 | 选手、裁判 | 化工实训楼 |
12:00-13:00 | 午餐 | 选手、裁判 | 学院餐厅 |
13:10-13:30 | 选手进场 | 选手 | 化工实训楼 |
13:30-16:30 | 分模块竞赛 | 选手、裁判 | 化工实训楼 |
2020年 10月 8日 | 8:40-9:00 | 选手进场 | 选手 | 化工实训楼 |
9:00-12:00 | 分模块竞赛 | 选手、裁判 | 化工实训楼 |
13:00-17:00 | 裁判阅卷,分数统计 | 裁判 | 化工实训楼 |
(五)报到注意事项
请提前准备好参赛选手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表(须加盖学院公章)和参赛师生的保险单,请各参赛院校尽量在10月6日12:00点前完成报到登记、领取报到相关材料。有特殊情况的参赛院校,请提前说明。
二、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对赛项执委会发布的所有文件要仔细阅读,确切了解大赛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以保证顺利参加大赛。
2.参赛队领队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的联络。
3.比赛前一天,各参赛队按时参加赛项说明会。实操比赛项目在比赛前45分钟参赛选手在检录处抽取比赛赛位号。
4.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参赛队在报到时上交加盖学院公章的报名表。
5.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和具体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各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6.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
7.参赛选手证件齐全,选手本人的参赛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检录后赛位号严格一致,自行变更参赛选手、参赛赛位的参赛队按作弊处理,取消该参赛队参赛资格。
8.比赛过程中,在裁判监督下读取原始数据,经裁判及选手本人共同确认后,不允许选手擅自修改数据。否则,该选手该项成绩为零。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做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2.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裁判工作,不随意进入比赛现场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确保比赛进程的公平、公正、顺畅、高效。
3.当本单位参赛选手对比赛进程中出现异常或疑问,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做出判断,并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经内部进行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向大赛仲裁委员会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要仔细阅读《赛项指南》(比赛前发放)中的比赛时间,记准自己各场比赛时间。每场比赛前45分钟携带身份证、参赛证到指定地点检录、抽签,领取赛位牌。
2.参赛选手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赛位,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赛前准备,检查并确认设备及工具等。
3.比赛方案(公开试题)在比赛前10分钟发放,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操作,比赛开始计时。
4.参赛选手须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人身、设备安全。
5.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开始操作;开始操作前,对比赛设备及工具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以进行实际操作。
6.由于选手的操作不当,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裁判员有权立即中止参赛选手的比赛,并取消本场次的比赛资格。
7.比赛中设备出现故障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员到故障设备处进行确认;对于确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短暂停机和时间损失,由大赛裁判长对该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酌情增补。
8.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即将结束。比赛时间到,裁判员终止学生比赛。
9.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相互借用仪器和量器。
10.参赛选手应爱护、保养、保管好比赛设施,损坏、丢失须照价赔偿。
11.参赛队完成比赛任务时,选手应举手示意提请裁判员到比赛赛位收取相关文件等。
12.参赛选手完成提交后,应对比赛赛位进行清理,经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13.参赛选手比赛结束后,大赛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并由参赛选手签字确认。
14.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裁判长用密封纸对以上文件进行密封,装入专用密封袋。
15.竞赛过程中擅自转抄、誊写、涂改、拼凑实验数据,裁判有权取消比赛资格。
1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须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积极完成本职任务。
2.按规定统一着装,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大赛指南。
3.于赛前45分钟到达赛场或根据岗位要求提前上岗,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大赛执委会请假。
4.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五)裁判员须知
1.实行回避制度,裁判员不得担任自己所在参赛省(市、自治区)选手的竞赛裁判工作,不得与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接触联系。
2.裁判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并佩带裁判员的胸卡;语言、举止文明礼貌,主动接受仲裁组成员、监督组成员和参赛人员的监督。
3.按制度和程序领取试卷、文件和物品。
4.裁判员和选手共同进行赛前检查,清点比赛使用仪器设备,确认设备完好。
5.裁判员场上应该充分仔细观察尽到裁判员的职责,确保现场安全、有序。裁判应特别注意涉及安全操作的项目,选手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应及时提醒选手,并做记录,确保现场操作安全。
6.裁判员在工作中严肃赛纪,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别注意参赛选手有作弊行为时,应立即没收相关物品,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7.裁判员认真填写比赛过程记录表,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和参赛选手一同在比赛过程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裁判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关于比赛的言论,不得接受记者的采访;评定分数不得向选手公开。
9.裁判员执裁期间在能看清现场状况与选手行为的情况下,应尽量远离选手,不得影响选手的工作,一般情况应与选手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10.裁判员完整填写现场评分记录表。
11.本年度竞赛参赛队院校教师一律不聘为裁判员。
(六)抽签方案
比赛采取个人赛方式,每位选手必须完成三个模块的内容,成绩才有效。赛项说明会时每位参赛选手抽取三个模块的完成顺序,每个模块比赛开始前30分钟抽取赛位号。
三、赛项安全
(一)安全操作
1.参赛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服装。
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比赛结束后应关闭电源。
3.要熟悉掌握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和化学试剂特性,严禁进行具有安全风险的操作。
4.比赛期间,若突遇停电、停水等突发状况,应及时通知裁判,冷静处置。
5.参赛人员不得将承办单位提供的仪器、工具、材料等物品带出赛场。
6.比赛过程中,参赛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赛场以外的区域,不准翻阅与比赛无关的资料,不准操作、使用与比赛无关的设备、仪器和试剂。
(二)赛场安全保障
1.领队、裁判、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等所有人员须确保身体健康,具有防疫健康绿码。
2.领队、裁判、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等所有人员佩戴标志分别进入指定区域,并主动向安保管理人员出示。
3.领队、裁判、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等所有人员不准携带液体饮料、管制器械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指定区域。
4.领队、裁判、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等所有人员不准在指定区域和禁烟区吸烟。
5.听从指挥,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
6.参赛人员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7.比赛期间如发生火情等特殊情况,要保持镇静,在第一时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参与扑救或有序撤离。
8.比赛期间一旦发生人员意外伤害或紧急突发病情,要服从现场救护人员指挥,医护人员要立即进入紧急施救状态,采取积极有效的医疗救治措施,对症处理快速解决;遇有病情严重情况时,要尽快指派专人护送病人到医院进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