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2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09浏览次数:17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2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3〕93号)要求,现就征集拟推荐我院202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基本条件

(一)“十大法治人物”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1.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

2.能够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法治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较强的法治素养和突出的法治宣传能力,在宣传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甘于奉献,积极作为,事迹突出,师生公认。

3.在促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水平中有重大建树,成效突出。在依法治校事务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在法学教学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且社会影响深远的。

(二)“十大法治事件”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应为在我省教育系统对法治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正面影响力的法治事件。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国家、省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建设,对推进我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具有典型引导和重大促进作用。

2.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取得积极成果。

3.聚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取得积极成效。

4.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教育治理创新,在建设法治安徽、平安安徽中发挥教育重大积极作用。

5.其他有重大影响力的法治事件。

二、拟推荐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充分运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和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切实提高此次活动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二)从严把关,推出典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层层把关,切实把师生认可、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影响力强的法治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件推选出来。

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具体,内容包括被推荐法治人物、法治事件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荣誉基础等情况,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2023年“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推荐表(见附件)及推荐材料word格式电子文本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

联系人:汪洁,联系电话:18856068927,联系邮箱:azyfgc@ut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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