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录

发布者:王乌兰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次数:11

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录
一、就业篇
(一)购房补贴
       给予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7%,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5%,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
(二)租房补贴
    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每人每年 2 万元,35 岁以下的硕士每人每年 1.5 万元,毕业 3 年内的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 万元,毕业 3 年内的专科毕业生每人每年 0.6 万元,累计发放不超过 3 年。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1 年以上的,在市区无房,实际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和专科分别按基础租金的 80%60%40%20%给予补贴,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文件依据:《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19152 号)
(三)贷款补贴
    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 40 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55 万元;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 35 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 45 万元。
——文件依据:《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19152 号)
(四)一次性就业补贴
    与小微企业签订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 3000 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文件依据:《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19152 号)
(五)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 350 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 450 元)和 100 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文件依据:《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19152 号)
二、实习篇
产业实习补贴:对当年度在我市扬帆计划产业实习企业库的入库企业实习 1 个月以上的在校大学生,按每人每月1000 元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文件依据:《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19152 号)
三、创业篇
(一)创业资助
           对在芜落地转化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按照所获奖励层级,给予 10--100 万元资助。每年评选不超过 100 雏鹰计项目,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文件依据:《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19152 号)
(二)创业项目补贴
    每年评选 50 个经认定后的在芜高校、职业院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内的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与创业项目培育相关的贷款贴息补助,含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承担部分) 或研发费用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文件依据:《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19152 号)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 2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
业补贴。
——文件依据:《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19152 号)
(四)其他补贴
    入驻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新创业承载基地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0 元的场租、物业、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
——文件依据:《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芜人社秘〔201915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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